2008年3月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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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 妇女有了专门法律顾问团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陈晔

  昨天,我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律顾问团成立,省妇联和司法厅的领导向成员颁发了聘书。该顾问团经公开招聘,聘任了李根美等12名成员,她们均为有一定知名度的法律工作者,聘任期为两年,将参与全省妇女维权工作和普法活动,开展法律咨询和辅导服务等。昨天,顾问团的专家还进行了首场法律讲座,专家从妇女权益的角度解读了《劳动合同法》。